導讀:公司董事長的職責主要是什么內容,公司董事長主要負責什么,董事長的直接下屬是副董事長和總經理,代表的是股東利益,也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,它不屬于公司雇員的范疇,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。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,其職責具有組織、協調、代表的性質,維護股東的利益。 具體職
公司董事長的職責主要是什么?,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公司董事長主要負責什么的相關介紹,法律界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
1、公司董事長的職責主要是什么內容:
董事長的直接下屬是副董事長和總經理,代表的是股東利益,也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,它不屬于公司雇員的范疇,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。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,其職責具有組織、協調、代表的性質,維護股東的利益。 具體職責如下: 1.主持制定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企業發展目標; 2.監督和組織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以及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; 3.主持董事會的日常工作,并定期召集董事會召開董事會會議; 4.主持企業的重大決策,根據需要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或者決策層會議,做出決策; 5.審查和批準企告賀顫業的財務報告,對企業的重襪敗大財務活動進行監督; 6.處理企業的重大對外關系,參加重大公關活動; 7.負責對企業的高層人員的考核和監控,對其提出聘任、獎懲建議,并報董事會批準。 《 公司法 》第四十條: 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董事會的,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主持;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拍殲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副董事長主持;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。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,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。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,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;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,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 第一百四十七條: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、行政 法規 和 公司章程 ,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。 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 收受賄賂 或者其他非法收入,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。
2、企業董事長的職責是什么:
企業董事長的職責一般如下:1、主持和召開股東大會,并負責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;2、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、經營方針和投資方案;3、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利潤指標;4、組織討論和簽訂公司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;5、組族山納織討論通過公司的章程的修改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主持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兆沒事會的,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主持;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副董事長主持;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。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,股東會會議由唯舉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。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,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;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,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
總結:以上內容就是針對公司董事長的職責主要是什么內容,公司董事長主要負責什么的詳細介紹,大家可以參考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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